在正常情况下,“阳光明媚”是对天气的描述,可在特定的情况下,它也可以是暗号。
1月8日晚,央视播出电视专题片《反腐为了人民》第四集《以案促改促治》。该片披露,群众反映在某项目招投标过程中,几名评审专家收受了中标企业好处,在评标现场明目张胆地违规沟通。内蒙古赤峰市纪委监委调取当天评标现场录像,发现果然存在群众反映的情况。
相关部门顺着链条摸查发现,上下游各方角色都参与其中。一张盘根错节的利益网,涉及330个涉案项目,涉案人700多名,其中公职人员135名。
当招投标成了环环相扣的腐败生意,就连负有把关责任的干部都甘于被围猎乃至大肆进行权力寻租,公共资源招投标项目岂有公正可言?
为了防范招投标变异、出现权钱交易行为,早已设计了相关制度。例如,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为全市项目提供招投标服务,交易中心评标系统在评标前40分钟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名单,以防有人提前围猎专家。然而,就是这40分钟,也被有心之人充分利用了。有人被抽中后,若是没有人找他,他就会在群里发一句“今天阳光明媚”,40分钟之内就有电话给这个专家打过去了。
能把寻租和幕后交易说得如此清丽,反映出涉事专家的“智慧”,更揭示出在相关领域腐败形式的变化。人们总说“苍蝇不叮无缝的蛋”,而现在看来,有些“蛋”也不甘寂寞,学会了主动找苍蝇。这种另类的“进阶”,为的是更方便和更直接地运用赤裸裸的“金钱标准”——用某涉案评审专家的话说就是,按照金钱的多少,让不应该中标的企业中标了。
招投标项目的多层“腐化”,带来的是极为严重的后果。用钱开道者拿到了项目,定然会刨去“灰色成本”,用极为有限的资金去糊弄项目,这必然造成项目建设的劣化。而当这种“花钱更多才有机会”的风气一旦蔓延,就会在越来越广的范围内形成强烈的诱导,深度破坏建设项目,危害公共利益,损害政府部门形象。
打击、惩治“招投标生意”的同时,需要对照现实案例、亡羊补牢。
举例而言,“评审专家互不见面”的规定可谓严实,但一语“阳光明媚”骤然生出“暗道”,令贪腐者暗渡陈仓,这一案例反证了修筑更牢固“篱笆”的急迫性。
其一,通过以案促改,查找和弥补制度缺失及监管漏洞;其二,吸取监管或监督机制被“关键人”钻空子的教训,对公共资源领域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,形成靠制度管权、管事、管人的长效机制;其三,必须看到,破获这一大案是由群众举报所牵动的,通过加强信息公开、社会监督等方式,让招投标在阳光下进行,势在必行。
现代快报/现代+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
编辑:高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