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6日,李玟的姐姐李思林在个人微博分享了名誉维权案件的相关信息。她表示,网传“她对李玟不好”“将妹妹的离世与她联系起来”等言论属无中生有、恶意编造。同时,李思林强调在李玟的生活和事业中,她一直尽她所能照顾、关心、爱护李玟,陪伴李玟度过了许多重要的时刻。
李思林还表示,法院已做出判决,要求被告人邵某某向其赔礼致歉。“在此,我将法院判决书予以公开,让大家了解事情的真相,也希望借此机会澄清事实,还我和妹妹一个公道。”
现代快报/现代+综合@李思林Nancy、鲁中晨报
编辑:魏如飞